| 巧家县招商引资项目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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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4-05 14:48 文章来源:行政许可股 宋明昆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经县人民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对以下招商引资项目要约书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5天。
巧家县招商引资要约书第018号
一、项目名称
巧家县中小水电开发
二、项目概况
巧家县内河流域水能理论蕴藏量31.97万千瓦(金沙江、牛拦江除外),目前全县现已开发建设单机50 kw以上电站26座。通过从发改、经贸、水利、供电公司等部门收集到的资料分析,我县境内尚有10条流域具备开发前景,在具备小水电开发前景的流域中,县人民政府已出让了5条流域(其中:段家河流域已收回开发权)及炉房水库坝后(利用遂洞出口处渠道落差)的水能资源开发权。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矿产资源的开发对用电需求加大,给中小水电资源开发迎来了良好的机遇。目前,除清水河流域梯级电站离高压电网距离远难接入外,其他流域待开发电站接入电网距离均在10公里范围内,为电站并网提供较为方便之处。为更好地科学开发水能资源,大力推进我县水能资源开发进程,保障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特拟定具备中小水电开发前景的项目进行招商引资。经实地踏勘,县境内未出让开发权且具备小水电开发条件的流域有6条,能开发8座电站,装机5320Kw。
(一)段家河流域,拟建二级电站,装机1600Kw。
1、段家河一级电站
取 水 点:青山村河沟社
电站位置:河沟社
交 通:哨红公路穿过电站
规划落差:160m
引用流量:0.72m3/s
装机容量:800kW
预计投资:400万元
2、段家河二级电站
取 水 点:一级电站尾水
电站位置:碉楼村
交 通:牛栏江沿江公路旁
规划落差:180m
引用流量:0.65m3/s
装机容量:800kW
预计投资:400万元
(二)棉纱河流域
电站名称:三岔河电站
取 水 点:大寨镇松坪村
电站位置:大寨镇松坪村小田社
交 通:便道公路已通到前池
规划落差:160m
引用流量:0.55m3/s
装机容量:500kW
预计投资:250万元
(三)油房河流域
电站名称:彪水岩尾水电站
取 水 点:现茂租矿彪水岩电站退水处
电站位置:茂租乡鹦哥村
交 通:便道公路到前池附近150 M
规划落差:200m
引用流量:0.40m3/s
装机容量:400kW
预计投资:200万元
(四)治乐河流域,拟建二级电站,装机820kw。
1、一级电站
取 水 点:老店村马颈子村村民小组
电站位置:田坝村
交 通:厂房距昭巧公路5KM
规划落差:150m
引用流量:0.3m3/s
装机容量:320kW
预计投资:160万元
2、二级电站
取 水 点:田坝村
电站位置:田坝村
交 通:牛栏江沿江公路旁
规划落差:160m
引用流量:0.4m3/s
装机容量:500kW
预计投资:250万元
(五)以礼河流域巧家段
电站名称:大宝厂电站
取 水 点:拖坑村
电站位置:大洼村
交 通:在金炉公路旁
规划落差:60m
引用流量:2.5m3/s
装机容量:1000kW
预计投资:500万元
(六)吊水岩流域
电站名称:红山保坪电站
取 水 点:红山现建电站尾水
电站位置:红山保坪村
交 通:前池在公路旁,厂房距公路约3KM
规划落差:250m
引用流量:0.60m3/s
装机容量:1000kW
预计投资:500万元
三、投资者条件
(一)投资方必须是已注册了的实体公司或自然人,并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技术开发、管理能力。
(二)投资方提交的由银行(信用社)出具的资金存款证明不低于项目预计投资总额的50%。
(三)投资方必须在投资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在巧家县注册一家新的法人实体公司,并在三个月内完成项目核准手续,否则,取消开发经营权。
四、投资要求
(一)投资方在与巧家县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后,应及时完备项目报批的有关手续,在取得开发水电站项目立项、核准后二年内完成电站建设。若项目核准后三个月内不投资建设,县人民政府有权终止协议。
(二)为确保签约项目顺利实施,提高签约项目履约率,投资方在与巧家县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后,必须向巧家县人民政府交纳履约保证金 。按每条流域规划总装机容量在2000千瓦以上的交纳履约保证金500万元,流域规划总装机容量在2000千瓦以下的交纳履约保证金200万元。履约保证金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汇入巧家县招商局指定帐户。否则,视为无诚意履约,所签协议无效。
五、优惠政策
(一)土地优惠政策
建厂所需土地以出让方式提供,年限执行工业用地法定最高年限,征地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面附着物和地下设施补偿费)及相关税费由投资方据实支付。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的下限收取。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摘自云财税[2003]19号)。
1、省内投资者来我县新办投资企业,自企业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
2、省外投资者来我县新办投资企业,凡同时符合企业注册资本金中省外投资比例占51%以上和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两个条件的新办企业,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前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两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以上两个条件中只符合一个条件的新办非公企业,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
3、以上新办投资企业,享受免(或减半)征收所得税期满后,其主营业务项目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可在我省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内,享受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照顾。
以上优惠政策仅适用于巧家县中小水电站的开发建设。
六、其他
(一)本次公示、发布对外招商引资的中小水电项目实行有偿取得开发经营权,转让底价为30元/KW。
(二)报名办法:凡有意投资的县内外客商请到巧家县中小水电开发领导组办公室(发改局)报名,并向巧家县中小水电开发领导组递交投资项目的书面申请。同时提交有效证件(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代码证书、国税和地税的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银行(信用社)出具的投资人资金存款证明(原件)。
(三)公示期满后,根据投资者报名的情况,如一个项目有两个及其以上的公司或自然人拟投资,由巧家县中小水电开发领导组办公室公开对项目实施权竞价转让开发经营权,出价最高者获得本流域或电站的开发经营权。如项目只有一个公司或自然人报名,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最低价30元/kw取得开发经营权。
(四)本次对外招商引资的中小水电开发项目同时在巧家县电视台、昭通市巧家县商务之窗(商务部直属子网站,网址:http://qiaojia.mofcom.gov.cn)、巧家县白鹤滩之窗(巧家县委、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www.bht.yn.gov.cn)进行公示和发布。
(五)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4月30日。
联系电话:办公室0870—7128289
罗荣刚13887079686
许绍林13887079789
传 真:0870-7128289
E-mail:qjjmj@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