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鲁甸蚕桑产业发展的调查与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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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1-22 09:02 文章来源:石邦云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
蚕桑产业作为一个经济型和生态型的新兴产业,具有投入低、周期短、收效快、风险小的特点,在鲁甸县大部分地区具有明显的发展优势。该县结合气候资源特点和产业结构调整现状,提出了在全县建立10万亩优质蚕桑基地的远景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对于推进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蚕桑产业发展现状调查
2006年,县委、政府结合现代农业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要求,决定把蚕桑作为“十一五”期间的一个新兴产业重点培植,当年新增桑园面积6320亩。今年以来,全县引进优质“农桑12”、“农桑14”嫁接桑苗303万株、杂交桑700万株,新植桑园5000余亩,改造老桑园300余亩,桑园面积发展到2万余亩;建成千亩连片桑园基地1个,200亩以上连片桑园基地4个;扶持发展小蚕共育户17户,新建蚕房50间,改造蚕房126间。前三季度,全县鲜茧产量9000多公斤,鲜茧收购均价20元/公斤,蚕茧收入近20万元,促进蚕农人均创收300多元;蚕桑每张单产49公斤,上车率达90%以上,单张产茧量和蚕茧质量均高于多数周边地区,相对于其他农作物种植具有明显的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
但也要看到,蚕桑作为鲁甸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一个新兴产业,起步晚,规模小,“公司+基地+农户+科技”的产业模式和集资金、技术、加工、营销为一体的产业化格局尚未形成,蚕桑产业发展主要还存在以下5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政策扶持不够,二是科技支撑不足,三是缺乏企业带动,四是组织程度低,五是服务体系不全。
二、做大做强鲁甸蚕桑产业的条件分析
鲁甸不仅具有适宜于栽桑养蚕的自然气候环境,通过多年的探索实践,还积累了许多成功的养蚕经验。结合鲁甸的地理气候特点和国际国内市场对蚕桑产品的需求,加快鲁甸蚕桑产业发展条件具备、时机成熟。
(一)适宜的气候环境,有利于规模化栽桑养蚕。全县境内气候温和,光照充足,空气清新,污染源少,具有发展蚕桑产业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全县有9个乡(镇)适宜栽桑养蚕,养蚕面积区域可达20万亩以上,具备建立6-10万亩蚕桑基地的土地资源。海拔1500米以下的江边河谷区,一年可养蚕4季,1500-1900米左右的一般山区,一年可养蚕3季;1900米-2300米的高山平坝区,可养蚕2-3季。
(二)广阔的市场前景,有利于降低市场风险。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蚕桑产业终端产品市场前景广阔,蚕农积极性高涨。蚕丝是生物天然蛋白质纤维,被誉为“人类的第二皮肤”和“皮肤的最佳卫士”。丝绸服饰因穿着舒适、柔软飘逸、典雅华贵,保健护肤,在“回归自然”作为消费时尚的今天,不仅得到中上富裕阶层的青睐,而且越来越受到一般收入阶层的欢迎,消费群体在不断扩大。据联合国粮农组织预测,世界丝绸消费量每年将以3%的速度递增。为此,该组织鼓励第三世界国家努力发展蚕丝业。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丝绸的消费量还将进一步增加。加之蚕桑作为纯天然产品,具有较大的开发潜力,许多企业为延伸产业链,在蚕桑产品深度开发上作了不懈努力,蚕桑已被用于保健食品、化妆品、医药用品、造纸、饲料等行业,因此,大力发展桑蚕产业,既是市场所需,又是群众所盼,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三)强力的政策支撑,有利于推动蚕桑产业化。2006年,国家商务部正式启动“东桑西移”工程,据专家预测,到“十一五”期末,“东桑西移“工程将新增200万亩桑园和200万担以上的蚕茧产量,形成东部优化、中部提升、西部大力发展的茧丝绸优势产业带,初步实现丝绸强国的目标。为确保“东桑西移”工程的顺利实施,国家将配套以资金、政策上的大力支持,谁抓住了机遇,谁就抢占了发展先机。市委、市政府在全市优势蚕桑产业规划中,已经把鲁甸纳入“十一五”蚕桑规划范围,这是十分难得的发展机遇。
(四)可观的经济收益,有利于调动农民积极性。通过今年养蚕测算,第一年亩桑直接经济纯收入可达500元以上,第二年可达1000元以上,3年后,亩桑直接经济纯收入可达2200元以上,远远超过粮豆等传统农作物收益。副产物可以进行再生产,蚕沙可用作肥料或饲料,修剪的枝条可作燃料,也可卖给纸厂造纸、生产纤维板等,是农民增收致富的又一个“短、平、快”项目。同时,桑树为多年生木本植物,是经济型和生态型兼用树种,枝繁叶茂,碧绿葱葱,生长期15年左右,能够绿化环境、涵养水分、减少水土流失、恢复和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既是一个富民强县的优势产业,又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环保型产业。
(五)丰富的人才资源,有利于蚕桑提质增效。2006年末,在全县40.4万人口中,有富余劳动力10.8万人,占劳动力资源的52.5%。通过多年的养蚕积累,在这些劳动力中,约有1/5左右具备栽桑养蚕的实践基础,掌握了科学养蚕的基本技能。充分利用这些人才资源和富余劳动力,走科技兴蚕之路,大力扶持蚕桑向产业化方向发展,必将为鲁甸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注入新的动力。
三、强化政策引导,狠抓七项措施,着力扶持蚕桑产业做大做强
按照市委、政府对农业优势产业发展的有关要求,立足县情实际,今后较长时期,鲁甸蚕桑产业化发展的初步思路确定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提质增效为核心,按照规模适度、合理布局、集约经营、提高质量、综合开发的原则,突出抓好老桑园改造、新桑园建设、品种结构调整,加强优质蚕桑基地、市场营销体系等方面的建设,推动蚕桑产业化经营,使鲁甸蚕桑实现基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企业化、服务社会化,力争到 2011 年,全县桑园面积发展到8 万亩,年养蚕 9 万张以上,生产鲜茧3600吨,实现产值7200万元。
(一)科学规划,优化布局。要按照现代农业区域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的要求,加强搞好产业调研,修订完善蚕桑产业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推动蚕桑生产向最适宜区集中,优良品种向最适宜区集中。要搞好宣传动员,积极引导农户调整经济结构,提高蚕桑产业在农业产业中的比重,推动蚕桑产业向区域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二)建好基地,打牢基础。桑园建设是蚕桑产业化链条的“第一车间”,是蚕桑产业化发展的基础工作。从鲁甸的实际出发,应重点抓好乐红、龙头山、小寨、茨院、火德红、江底、梭山“七大片区”蚕桑产业基地的规划和建设,逐步形成大园区、大产业、大市场的蚕桑生产格局,力争在2007年-2009 年新栽补植桑园5.8万亩,到 2010 年,全县桑园面积达到 7 万亩,年养蚕达到 5.5 万张,生产鲜茧 2200 吨,实现产值4400 万元;2010年 - 2011 年,新植桑园1万亩;通过补植、嫁接更新等技术措施,每年实施低产桑园改造 8000 亩以上。
(三)科技帮促,提质增效。要加大对蚕农的培训力度,加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技术服务网络,要加强与省、市以及外地专业机构及科研院所的联系与合作,创新管理机制,科学配置、合理调用农业科技人员,全面实施优化蚕农劳动技能“手拉手”培训活动,每年培训蚕农2万人(次)以上,培养专业能手50名,高级蚕农300名,养蚕技术能手3000名,到2011年,力争专业能手达250名以上,高级蚕农达1500名以上,养蚕技术能手达15000名以上。
(四)抓好示范,典型引路。要着力抓好科技示范样板建设,选择集中连片、地理条件好的地块,严格按照“6215”模式,搞好规范化、标准化移栽和插标立记、挂牌管理等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辐射作用。
(五)发展中介,搞好服务。当前,应着力抓好“恒达公司”等蚕桑企业的扶持和培育。乡村两级在扶持蚕桑产业发展中,要积极引导农村经济能人组建产业协会,把从事桑蚕生产的农户组织起来,并为广大蚕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及时协调解决产、加、销等环节出现的问题,为桑蚕产业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奠定良好基础。
(六)创新机制,确保投入。要紧紧抓住国家“东桑西移”的战略机遇,加强搞好项目规划、论证申报等工作,主动争取上级有关部门支持,为蚕桑产业化发展提供项目支撑和经费保障。要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的原则,建立完善以奖代补和部门挂钩帮扶等措施,确保蚕桑投入稳定增长。今后几年,是鲁甸蚕桑产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县乡扶持产业发展的投入要随经济增长有较大幅度增长,重点用于支持桑园基地样板建设。县乡在蚕桑产业区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科技发展、生态环境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等项目资金,要统一规划、统筹使用,向蚕桑产业化、集约化的基础设施建设倾斜。金融部门要把蚕桑产业发展项目作为重点,加大产业区信贷投放规模,特别是对养蚕大户应给予优先保证。有条件的乡(镇),应建立蚕桑产业发展风险基金,尽量减少自然和市场风险给群众造成的损失,以此保护和调动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促进蚕农收入的稳定增加。
(七)强化领导,提供保障。要按照“一个产业、一个规划、一套领导班子、一套扶持政策、一个运行机制”的要求,建立县级领导挂钩联系乡(镇),乡(镇)领导挂钩联系村组责任制,确保蚕桑产业发展高位推动,抓出实效。各重点乡(镇)要成立蚕桑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蚕桑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协调解决产业发展资金不足、产销脱节、技术服务等问题。县级主管部门要加强研究,探索建立蚕桑产业“以奖代补、事后投入、鼓励发展”的奖惩激励措施和蚕桑产业发展目标责任制,重点指标分解落实到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推动蚕桑产业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年度任务目标的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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