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昭通市建设局现有行政许可事项 |
|
| 2009-07-02 09:56 文章来源:昭通市商务招商局项目科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
市建设局现有行政许可事项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
承办科室基本信息:市房地产业管理局 负责人:李 勇 职务:副主任科员 工作人员:尹金群 李新武 杜应斌 宋仕平 电话:2120231 2397183。
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248号,1998.7.20起施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00.3.29起施行,建设部令77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云南省建设厅《关于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建房[200]790号)
办理程序:申报→审批→发证→报建设厅备案。
申请材料:1、资质申报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验资报告;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企业章程;6、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及劳动合同;7、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相对人需具备资格条件:1、申请暂定资质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2、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3、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备 注:根据昭政复〔2008〕30号文件,在昭阳区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资格申报、资质年检初审由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办公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朱提大道屋基桥。
2、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批准书核发
承办科室基本信息:市房地产业管理局 负责人:李 勇 职务:副主任科员 工作人员:尹金群 李新武 杜应斌 宋仕平 电话:2120231 2397183。
法律依据:2000.11.1起施行,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5号《云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交易管理条例》
自2006年4月15日起实施,云南省建设厅公告第6号《云南省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申报→审批→发证→报建设厅备案。
申请材料: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1、资格申报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企业章程;4、专业人员的执业或者从业资格证书、注册证及劳动合同;5、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相对人需具备资格条件:1、由固定的经营场所;2、注册资金15万元以上;3、由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持有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并经注册有效的人员不少于2名;持有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并经注册有效的人员不少于1名;持有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并经注册有效的人员不少于2名;持有房地产经纪人助理资格证并经注册有效的人员不少于3名;持有房地产经纪人助理资格证并经注册有效的人员不少于5名;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备 注:根据昭政复〔2008〕30号文件,在昭阳区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资质资格申报、资质年检初审由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办公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朱提大道屋基桥。
3、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核发
承办科室基本信息:市房地产业管理局 负责人:李 勇 职务:副主任科员 工作人员:尹金群 李新武 杜应斌 宋仕平 电话:2120231 2397183。
法律依据:2003.9.1起施行,国务院令第379号《物业管理条例》;2004.5.1起施行,建设部令第125号《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申报→审批→发证→报建设厅备案。
申请材料:1、资质申报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验资报告;4、企业章程;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专业技术人员和资格证书及劳动合同;7、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相对人需具备资格条件:1、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2、物业管理人员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专业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备 注:根据昭政复〔2008〕30号文件,在昭阳区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资格申报、资质年检初审由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办公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朱提大道屋基桥。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
承办科室基本信息:市房地产业管理局 负责人:李 勇 职务:副主任科员 工作人员:尹金群 李新武 杜应斌 宋仕平 电话:2120231 2397183。
法律依据: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国务院主席令第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5年12月2日云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06.1.1施行《云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交易管理条例》;2004.9.3起施行,建设部131号令《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提交相关材料→核实→审批。
申请材料:1、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权证书的证明材料;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证明材料;4、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5、工程施工合同;6、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7、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相对人需具备资格条件:开发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公司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备 注:根据昭政复〔2008〕30号文件,在昭阳区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昭阳区范围辖区范围内从事商品房开发的,开发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内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开发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办公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朱提大道屋基桥。
5、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承办科室基本信息: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科 负责人:李志军 职务:科 长 工作人员:徐乾文 周 志 电话:2126773。
法律依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1、接受建设单位报送的初步设计有关资料;2、按照有关规定对送审资料进行审查;3、对审查合格的建设工程进行初步设计审查文件发文。
申请材料:1、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2、项目建议书批复或项目成立的有关文件;3、初步设计图纸及有关文字说明;4、初步设计概算;5、临街建筑须提供“临街建筑审批表”;6、勘察设计合同等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相对人需具备资格条件:分级管理
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办公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朱提大道屋基桥。
6、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及审批
承办科室基本信息:建筑业管理科 负责人:高开林 职务:科 长 工作人员:王 磊 电话:2137901。
法律依据:1998.3.1起施行,主席令第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令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办理程序:提供资料-审批 。
申请材料: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叁份(地州一式四份);2、企业营业执照;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4企业章程;5、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身份证;6、资质标准中规定的项目经理资格证或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7、资质标准中规定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身份证;8、机械设备资料;9、省建设厅规定的相关资料。
相对人需具备资格条件: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办公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朱提大道屋基桥。
7、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承办科室基本信息:市政公用管理局 负责人:高永树 职务:科 长 科员:雷明峰 电话:2197184。
法律依据:省十届人大常委员会公告第50号,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12号,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04项;省人民政府令第56号,1998.5.18起施行《云南省燃气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查—踏勘—批准。
申请材料:1、燃气设施改动的申请;2、设施所属单位的意见,包括保障用户安全正常用气措施、改动资金及其落实等情况;3、规划部门出具的意见;4、设施改动设计文件;5、严密的安全保护措施和施工组织实施方案。
相对人需具备资格条件: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办公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朱提大道屋基桥。
8、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
承办科室基本信息:市政公用管理局 负责人:高永树 职务:科 长 科员:雷明峰 电话:2197184。
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474号,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第412号,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06项;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1996年8月1日起施行《云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提交申请-初审-论证-行政许可决定-核发。
申请材料:1、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申请书;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4、初步设计方案与设计任务书及基础资料。
相对人需具备资格条件: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办公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朱提大道屋基桥。
9、风景名胜区建设许可证核发
承办科室基本信息:市政公用管理局 负责人:高永树 职务:科 长 科员:雷明峰 电话:2197184。
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474号,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第412号,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412项;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5号,1996.8.1起施行《云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当地景区管理机构、区县规划局初审→景区办复核→市规划局审查→省级建设部门发证。
申请材料:1.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法人证书1份(复印件);2、项目总体规划设计图纸及说明1份;3、单体建筑或构筑物设计施工图及说明1份;4、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1份(复印件);5、项目可研报告及相关部门批复1份(复印件);6、建设单位项目规划方案评审申请1份;7、项目规划方案专家评审意见1份;8、年度投资计划或项目备案证1份(复印件);9、用地批复1份(复印件);10、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方案1份。
相对人需具备资格条件:无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办公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朱提大道屋基桥。
10、三级和三级以下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审批
承办科室基本信息:市政公用管理局 负责人:高永树 职务:科 长 科员:雷明峰 电话:2197184。
法律依据:1992.8.1施行,国务院令第100号《城市绿化条例》;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06年11月30日修订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建设部建城[1995]383号《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1.企业取得工商营业执照;2.企业从省建设厅网站(http://www.ynjst.gov.cn)城市建设栏目的资质管理项目中下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及《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按要求准备资料,同时进行网上申报;3.申报企业向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报送电脑打印并装订成册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叁份(地州企业需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签署意见,盖章。),附件资料一套。同时报送需核查相关资料原件(原件核查后当面退还企业);4.收件受理后,于10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公示、发放相应资质证书;5.网上申报资料成功上传后,有效期一个月。
申请材料:1.《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叁份(书面及电子版本资料);2.经工商年检合格《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复印件一份);4.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资产评估单位审查的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和流动资金数量证明书(原件一份);5.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身份证;6. 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专业人员明细表及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及中专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7. 企业主要技术工种情况明细表及岗位合格证书,中级以上技术工种、级别明细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8. 企业人员在职证明文件(劳动合同、三险文件、外聘人员协议书复印件);9.机械设备购买发票、企业苗圃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各一份);10.企业业绩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单、图片复印件各一份,新办企业无经营资历的可不必准备该项资料);11.2-10项资料料要求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送交一份,复印件资料需交验原件。
相对人需具备资格条件:1.具有2年以上园林绿化管理经营经历。2.近2年来承担过面积为5000平方米以上综合性施工;3.企业经理具有2年以上从事园林绝对化经营管理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2年以上从事园林绝对化专业工作的资历,并具有园林绝对化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企业财务负责人具有2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的资历,并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4.专业技术工程应包括绿化工、花卉工、草坪工、养护工等,三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5%以上。5.企业拥有绿篱机、剪草机、割灌机等园林绿化工程机械设备,不少于2项。6.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和流动资金在50万元以上,年总产值在50万元以上。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备 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只负责初审,签署意见,盖章。证书发放由省建设厅。
办公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朱提大道屋基桥。
11、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承办科室基本信息:市政公用管理局 负责人:高永树 职务:科 长 科员:雷明峰 电话:2197184。
法律依据:省十届人大常委员会公告第50号,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受理-初审-审核-复审-审定-签发。
申请材料:1.设计委托书及设计单位资质证明;2.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部门的报批文件;3.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4.规划部门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部门的《建设用地批准书》;5.环保、公安消防、卫生防疫、人防、供电、民航等部门的审核意见或复函;6.资金落实情况,贷款承诺等;7.初步设计说明书、计算书、投资概算、设计图纸各一套,相应的电子数据一套;8.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相对人需具备资格条件: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办公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朱提大道屋基桥。
12、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承办科室基本信息:市政公用管理局 负责人:高永树 职务:科 长 科员:雷明峰 电话:2197184。
法律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自1992年8月1日起实施;国务院第412号,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第107项。
办理程序:昭阳区管委会上报-市规划局审批-报市规委会审批-批文(附规划意见书)。
申请材料:1、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性质的请示。2、1:500或1:1000地形图及电子文档(2份)。3、昭阳区管委会意见。4、其他相关资料。
相对人需具备资格条件:人大通过,市人民政府批准。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办公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朱提大道屋基桥。
1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承办科室基本信息:市规划局综合科 负责人:肖 宁 电话:2123788。
法律依据:2008.1.1起施行,主席令7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自1992年11月25日起实施《云南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国家九部委联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
办理程序:向昭阳城市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提交相关材料→核实→初审→报市规委会审批→办证。
申请材料:1、持书面选址申请申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填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2、建设项目建议书及立项批文或投资备案证。3、原址改建申请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或原址改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的,须附送土地权属证件(查验原件后收复印件一份);其中联建的,应送联建协议等文件。4、大中型建设项目,应附送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做出的选址论证。
相对人需具备资格条件: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备 注:收件、发证和发证后的管理由昭阳城市管委会负责。
办公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朱提大道屋基桥。
1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承办科室基本信息:市规划局综合科 负责人:肖 宁 电话:2123788。
法律依据:2008.1.1起施行,主席令7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自1992年11月25日起实施《云南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国家九部委联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
办理程序:提交相关材料→核实→审批。
申请材料:1、填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意见书》。3、项目依据(立项批文或可研批复或投资备案证)。4、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规划设计方案和建筑设计方案及设计说明等(A4规格装订成册并附电子文档),临街建筑须附送立面效果图(三个比选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或投资备案证。5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土地使用证或土地出让转让合同或建设用地批准书)。6、工业项目或其他对周围地区有一定影响和控制要求的建设项目,应加送下列资料:1)有关工艺的基本情况,对水、陆运输、能源和市政、公用配套要求(包括电力、给排水、道路、煤气和通讯)的基本要求;2)项目建成后可能对周围地区带来影响以及建设项目对周围地区建设有制约的控制要求;3)有关环境保护(经审定的环境影响评价书或表)、卫生防疫、消防安全的审查意见; 4)其他特殊要求。7、其他需提交的有关部门审核意见和资料。(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评估、河道管理审批意见等)。
相对人需具备资格条件:已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备 注:收件、发证和发证后的管理由昭阳城市管委会负责。
办公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朱提大道屋基桥。
1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承办科室基本信息:市规划局工程建设规划管理科 负责人:岳 程 职务:科 长 科员:杨 云 周垠霖 电话:2133883。
法律依据:2008.1.1起施行,主席令7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自1992年11月25日起实施《云南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国家九部委联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
办理程序:向昭阳城市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提交相关材料→核实→审批→办证。
申请材料:1、填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初步设计批文。3、年度投资计划批文或投资备案证。4、土地权属证件(查验原件后收复印件一份)。5、建筑总图两张,附送光盘一份,标明方位、建筑基地界限,新建筑物外轮廓尺寸和层数,新建筑物与地界、城市道路规划红线、相邻建筑物、河道、高压电线的间距尺寸,并应注明各房间使用性质。6、基础平面图两张。7、建筑施工图两套。8、报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9、其他需报送的有关部门审核意见。(相关规费: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墙改费)
相对人需具备资格条件:建筑设计方案经规委会批准。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备 注:收件、发证和发证后的管理由昭阳城市管委会负责。
办公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朱提大道屋基桥。
16、《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承办科室基本信息:市规划局工程建设规划管理科 负责人:岳 程 职务:科 长 科员:杨 云 周垠霖 电话:2133883。
法律依据:2008.1.1起施行,主席令7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国家九部委联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
办理程序:向昭阳城市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提交相关材料→核实→审批→办证。
申请材料:1、填报《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建筑施工图一套。3、其他需报送的有关部门审核意见。
相对人需具备资格条件:建筑设计方案经规委会批准。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备 注:收件、发证和发证后的管理由昭阳城市管委会负责。
办公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朱提大道屋基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