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云南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云南昭通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行政审批事项专题]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工商局)
2006-03-30 15:44  文章来源:市投资服务中心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一)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发受理通知书)→审查→核准→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二)需提交的材料的目录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提交的材料的目录:
(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登记设立申请书》(领取);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章程;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是民办非企业的,提交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验资报告。
(6)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7)经理的任职文件;
提交董事会的聘任决议,由董事签字。
(8)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的任职证明;
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9)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10)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使用证明复印件。
(1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3)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股东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鼓励或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投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外商投资企业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外商投资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它材料。
股东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的,除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应提交上述规定材料外:公司还应提交省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
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股东盖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2、设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董事长签署、出资人盖章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
(2) 《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出资人盖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章程(加盖出资人公章);
(4)出资人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的证明;
(5)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
(6)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7)出资人出具的董事长的任职文件;
(8)出资人出具的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
(9)经理的任职文件;
提交管理人才的聘任决议由董事签字,董事成员兼任经理的还要提交出资人同意的文件;
(10)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11)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使用证明复印件。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3)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的批准文件、证书。
(1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
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出资人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3、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提交的材料:
(l)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登记设立申请书》(领取);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董事长签署),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4)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加盖发起人公章,或由出席会议的发起人的代理人签字(应附发起人对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5)公司章程
发起人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
章程由发起人盖章或签字(自然人发起人)
(6)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发起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发起人是民办非企业的,提交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发起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8)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9)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创立大会决议。
创立大会决议应明确董事、监事的姓名,由发起人盖章或签字(自然人发起人)。
(10)经理的任职文件;
提交董事会的聘任决议,由董事签字。
(11)董事长的任职证明;
提交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12)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1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4)公司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使用证明复印件。
(15)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证书。
(16)发起人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鼓励或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发起人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投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外商投资企业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它材料。
发起人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的,除外商投资企业发起人应提交上述规定材料外:公司还应提交省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发起人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三、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行政许可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
承诺时限: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9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行政许可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
四、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文件([1992]价费字414号)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文件(特级计价格[1999]1707号)。
收费标准: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以下的,按注册资本(金)的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1亿元以上部分不再收取。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云南省商务厅         联系人:杨正伟 电话:0871-3210089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 佳 电话:010-51651200-666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