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程序
1、用地者向当地国土部门提出申请;
2、当地国土部门向市国土部门提出申请;
3、市国土部门审查提交的资料;
4、市国土部门提出审核意见;
5、市政府批复。
(二)需提交的资料:
文字资料
1、用地单位的资质证明、法人证书、营业执照
2、下级国土资源部门的用地请示
3、建设用地单位用地申请
4、建设项目立项、可研或初步设计的批复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5、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6、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和供地方案(一书三方案)
7、县(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图件资料
1、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和勘测定界图
2、建设项目用地位置图和总平面布置图
(三)承诺时限:资料手续齐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