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程序:1、申请;2、地籍测量、权属调查;2、初审;3、审核;4、审批;5、公告及制作证书;6、颁证。
二、需提交资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委托代理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资格证明;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原件);4、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权属证明;5、税费缴纳凭证。
三、承诺时限:资料齐全,真实可靠,权属清楚,面积准确,四邻无争议的,按以下时限办理:
1、初始登记为90天;2、出租、抵押登记为15天;3、注销登记为15天;4、其他变更登记为30天。
四、收费标准:按平方米计收,国家土地局、国家测绘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国土(籍)字[1990]93号文、《云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证书工本费10元/20元,云价房发[1998]51号。地籍测量按国测财字[2002]3号文件执行。
五、其他事项:对于宗地权属不清、有争议的顺延服务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