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优惠政策]大关县投资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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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0-10 15:30 文章来源:大关县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政策 |
外来投资者大关县投资创业除享受国家、省、市的各项优惠政策外,还可以进一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最大限度地放宽对外来投资的各种限制
除国家明令禁止的外,外来投资者在大关投资创业领域、行业,经营范围、方式、规模和设立企业的条件、持股比例,以及产品的内外销比例放宽放活。
鼓励外来投资者投资的重点产业或行业 1、能源、交通、水利、通讯、城镇基础设施、集贸市场、环保等基础产业建设;2、绿色、旅游经济和竹、茶、电矿、建筑建材、服务业“五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3、高机关报技术产业、房地产业,县乡企业嫁接改造,个体私营经济园区建设,农林、牧产品的加工业,旅游产品加工业;4、兴办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
为外来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外来投资者选准投资项目并提供相关资料后,相关职能部门实行“一站式”服务,集中审批办理各种手续。
土地使用政策
对外来投资者优先安排用地计划。公益事业建设,可依法享有行政划拨优惠;从事经营使用方式可享有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金的优惠政策。
可享受优惠财政税收政策的项目
1、外来投资企业兴办的能源、交通、水利、环保、旅游及其他基础设施项目,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开发及相关生产性项目。
2、列入省级以上新产品的外来独资生产性企业和外来投资者兴办的扶贫项目。
3、外来投资者投资竹、茶电矿、建筑建材、服务业“五大”新兴产业且投资规模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
4、外来投资者对我县现有企业进行嫁接改造、入股、合营、收购、兼并的项目。
5、外来投资企业兼并亏损企业。
金融服务
金融部门将对外来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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